院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附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教高〔2005〕1号)精神,同时结合教育部、教育厅评选表彰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工作安排,学校从2006年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课堂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现将本年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参见《徐州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的材料:
1. 《徐州医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一式3份(A4纸打印)。
2. 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1份。
3. 500字所属学科文字介绍材料1份。
4. 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能反映学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限4篇),以及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请将该项材料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
5. 1-3项的电子版。
(二)部门向人事处提交的材料:
1. 汇总表1份。
2. 申请人讲课材料1份(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vb格式,刻成光盘),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 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实验室、课堂、书房等环境下的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4. 已审核过的申请人全部材料,相应材料均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其中基本材料由所在部门盖章,科研类材料由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教学类材料由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各附属医院申请人相关材料由各主管科室审核盖章后均须提交学校相关职能处室作最终审核。
5. 第1项及申请表电子版。
三、本年度评选时间安排
本年度评选时间按如下安排进行:
1. 4月23日-4月28日,个人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上报所在部门。
2. 4月29日,各部门向人事处提交全部材料。
3. 4月30日,学校组织评选、初选结果公示、审核并发文。
4. 5月上旬,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附件1:徐州医学院2008年教学名师申请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徐州医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doc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